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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后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细则

author 2024-12-27 15人围观 ,发现0个评论

深圳市住建局于2024年2月3日发布了《深圳市安全型商品房买卖权属管理相关细则》,明确了安全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申请条件、流程和税费计算方式,以及继承、转让、变更等相关内容,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深圳市安全型商品房租赁办法》和《深圳市安全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满十年后,可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本次发布的细则明确了安全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具体规定。

安全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补偿费计算公式为:补偿费 = (原市场价 - 原购买价)*50% - 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按原购买价的110%计算。税费包含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等实际缴纳的费用。

购房者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原始购买价格自行计算所需的补偿费金额。如果原始购买价格包含装修费用,细则明确规定在计算补偿费时,装修费用将从原始购买价格中扣除。据悉,网上申报系统将自动计算补偿费金额。

购房者申请取得完全产权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安全型商品房的购房者或其继承人或非继承人(需取得其他继承人的书面同意);

二、买卖合同期限需满十年;

三、如果该安全型商品房因拆迁改造而被征收,必须获得被征收人的书面同意;

四、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安全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不得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况。

不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可以继续租赁和使用房屋。

购房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取得完全产权。政府明确表示,购房者无需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无需缴纳补偿费,安全型商品房的租赁状态保持不变,购房者可以继续租赁和使用该房屋,也可以依规定进行继承。也就是说,不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就不需要缴纳补偿费,房屋产权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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