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办公厅、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4年2月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该制度将逐步覆盖全国,并覆盖范围更广,包括了此前试点地区的经验。
通知规定,在现有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银行储蓄产品、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基础上,将国家、特定职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指引账户资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相关部门需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备案工作,同时提供法律法规支持和投资咨询服务,并加强对投资者和投资者的保护,保障参与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通知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支持商业银行销售各类个人养老金产品,并要求商业银行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参与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通知还规定,在考虑养老金缴纳年限、社会保障能力、出国留学等情况的基础上,如果参与者遇到重大疾病或面临基本生活保障困难的情况,可以申请提前支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通知强调,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推进制度实施,同时要协调相关机构,共同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快速发展。
新闻亮点: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政府引导、个人自主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养老保障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资金由个人自主管理,每人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个人可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储蓄产品、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产品进行投资,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